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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量度「愛國愛港」?

Posted on Mar 25, 2013 by Chung-hong Chan

Chew your meat for you
Pass it back and forth
In a passionate kiss
From my mouth to yours
I like you

~ Drain you, Nirvana

北大人放風,未來普選特首 ((若那仍可稱為普選)) ,參選人必須「愛國愛港」,不與共產黨對抗。先不論這個理據的法理基礎何在,在討論如此問題之前,先要弄清一個重要問題,就是如何量度「愛國愛港」?日後寫在法律條文的字眼是否就是「愛國愛港」?官員、政客、傳媒都像學舌般講「愛國愛港」,但其實這個一個複雜得模棱兩可的概念。若然「愛國愛港」是一個測試,參選人要通過這個測試才能參選,「愛國愛港」的程度一定是可以客觀量度的。此外,量度方法亦要有 validity (有效度)和 reliability (可信度)。否則一不小心李慧琼竟然無法通過「愛國愛港」測試,那麼周顯的預言豈不無法實現?又例如 fucking chinese 馬恩國可以通過「愛國愛港」測試入閘參選,但原來他只是做戲叻,他愛的其實是澳大利亞聯邦國,那又怎樣收科?
考試都有 marking scheme ,故此,若然中共要求特首參選人必須「愛國愛港」,那麼就必須要羅列「愛國愛港」的詳細定義。例如,吃水貨奶粉不吃國貨的官員愛國嗎?見到日本車要砸嗎?領導人飲過的口水尾要喝嗎?信羅馬天主教愛國嗎?強烈譴責過中共當權者血腥屠殺中國人民的又愛不愛國愛港呢?
愛不愛一件事,根本難以量度。就算一個人不停的做出「愛國舉動」,那只是型式主義,他都可能是出於算計,而非真心愛國。口口聲聲日日把愛國愛國掛在口的,只是想人知道他愛國,原因是他的心根本不愛國。說穿了,不如說香港特首參選人必須要是黨員。
香港的不幸在於愛國變成判準,而且像是個冤鬼般不停侵擾我們的思想,由 2004 年的愛國論、 2008 年北京奧運的火炬傳送、 2012 年國民教育爭議、到 2013 年特首參選人必須愛國愛港,愛愛愛愛那麼多。愛國主義是無賴的避難所,一個不停高舉愛國判準的政權,也許是因為由太多的無賴所組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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