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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偽術自白(上) - 小學篇

Posted on May 26, 2011 by Chung-hong Chan

前幾篇才說過 mediocre 。在回顧我的上半生,我發現我唯一不是 mediocre 的,可能是說謊。
其中一個最能騙人的,是我所謂的藝術天份。我覺得這是我的行為及言語所表現出來的錯覺,是一個處心積慮達三十年的大騙局。
這個騙局可謂源遠流長,可以由三歲開始說起。請記著,以下的文字也是騙局的一部份,請小心。
我想,沒有小孩子不喜歡畫畫。但是,我小時侯並不喜歡畫畫。小學美術畫畫,是用油粉彩的。我記得小二時美術分數都不高,曾經被先生評改,指畫作上面有太多的文字。她說繒畫的最低要求,是無需寫字,都可以表達出畫作所要表達的概念。從此,畫作上沒有文字,但都是一些 mediocre 至不及格的東西。對美術一科也並不太熱愛。或者用更加合適的說法,我從來沒有喜愛過美術,更加從來沒有接受過任何正規的美術訓練。
當年卻喜歡「畫公仔」,校薄、桌椅之類是媒體,只會用鉛筆畫。畫當時流行的卡通,但當然傳真度低於 10% 。原因不明地。當年班上流行畫超人 (Ultraman),我模仿超人家族,為班中的同學設計超人造形,其實只是比火柴人好一點的畫。有一個同學建議,可以去學校旁邊的士多買些「街薄」,用超人造型畫些漫畫,以作同學間的娛樂。我也覺得很有趣,但最錯最錯的決定,是聽了該同學的建議,計劃向買這些漫畫的同學收回「街薄」的皮費五毫子。漫畫未推出,已有四個同學想買,並己收下四位同學共銀兩元。
到士多買了四本「街薄」,先在其中一本畫滿四格漫畫。當年沒有電腦之類的東西,要畫四本漫畫,就只有將同樣的漫畫畫四次。當年的我是晚上八九點就睡覺,「翻印」四本漫畫是我早年遲睡的回憶之一。
在「漫畫」推出的同一日,我被罰了。
學校並不容許同學之間有金錢瓜葛,借錢之類的行為如被揭發,也會被罰。「出售漫畫」的計劃,被某同學報寸,揚了開來。校長興師問罪,我被雞毛掃打了十下手版,四本用街薄畫的漫畫被沒收,亦要向那四個同學每人退還五毫子。
這事件除了令我蝕錢蝕時間(當年每天零用錢只有兩元),也令我從此減少畫公仔。以上的兩句只是自圓其說的說話,更嚴重的問題,是出在家庭。
為何我阿哥畫畫咁靚?他的畫,任何人都會覺得靚的。無論是正規美術,又或閑時「畫公仔」,他的畫作都是人見人讚,貼堂、美術獎甚麼的更是家常便飯。將自己畫的東西拍埋去與他比較,根本是不入流的垃圾,像是藝術天才對比弱能人士塗鴉那樣。小學一級一級的升,人也漸成長,慢慢地就有羞恥心。同一個家庭難免有比較,讀書不及阿哥叻、運動不及阿哥叻,畫畫也更加不及阿哥叻,不如安安份份當個平平庸庸的學生,何必再去畫甚麼公仔呢?
事情的轉戾點,在小五。
從來沒有美術作品「貼堂」的,突然有一張畫點堂。
當年美術「貼堂」的,是來來去去那幾個人,都是班中美術最好的那幾位。我貼堂的畫作,主題是「我的媽媽」。其他點堂同學只用極佳的畫功,將媽媽美麗一面畫出來。我的畫,沒有這樣的東西。
在油粉彩瘀暗紫色的背景上,有一本畫有疲勞眼晴的書,書伸出來有多對手,手拿著「鑊鏟」、手拿著「奶樽」、手拿著「秤陀」等等。當年處於叛逆心情亂畫這張畫,反正自己怎樣畫都不及同學和阿哥的美麗,不如亂畫,將我心入面媽媽的概念表達出來。
小二和小五的美術先生是同一位可敬的女士。她盛讚我的這張畫,覺得很趣,就算畫功粗劣也予以「貼堂」鼓勵。
因為那畫貼堂,才覺得美術是有趣科目,小朋友的自信心就是透過嘉獎而建立的。
但那次貼堂,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的美術貼堂。試問一個美術有天份的人士,又怎會一生只貼堂一次?
美術科在小五,顏色由油粉彩轉成水彩。水彩,是一種我從來都學不會的顏彩。拿著畫筆,掃上色彩,手例必震過貓王,之後就會全部「油出界」,出來的東西完全見不到人。再加上根本沒有甚麼藝術創作力,美術成績再次一沉百踩。平平庸庸的,在小學畢業,升上中學。當時的阿哥已經是高中學生,見到他為學校陸運會畫的水彩畫,達到廣告級水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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