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到了屯門,有點事做。在碼頭坐了一會兒,在時晴時雨的天氣下畫了一集My Story。可能你已經忘記了My Story是甚麼,其實是這個日記連載的低能漫畫。應該會在星期五放上來。

回到元朗,在報攤看到了一本電腦雜誌,見它只需十多元,就買下來看。

最後,我竟然只撕下我想要的兩首資料,就整本丟了!我丟了它的原因不是因為我用Mac,而覺得這些以PC為主軸的雜誌無謂。我只覺得,看完整本書,就像喝完一杯無味的開水,沒有任何震撼性的資料,沒有像樣的教學文章。

一本放在街上賣的雜誌,裡面的文字竟然充滿病句,錯別字,打錯字。我想這本雜誌的編輯也好打有限!無味的版面設計,內文的無聊(將CPU不停超頻,我一直覺得OC是一樣極之無聊的活動。),最終只令這本雜誌難逃成為垃圾的厄運。

看著報攤,有十本電腦雜誌,十多本遊戲雜誌,當然我很欣賞有人有心去搞雜誌。但我很想問一個問題,但到底市場能否容納這麼多的雜誌?

雜誌是一種透過控制資訊的流動性去賺錢的東西:當一些資料落在一個人手中,當這些資料再被這個人表達出來,卻成為垃圾,這簡直是浪費了這個資料。

市場已經不太,同價錢低質素的東西根本不能生存,垃圾很快被取代,這是市場的法則。

00:04 - Wednesday, Aug. 21, 20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