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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spital is...

Posted on May 6, 2002 by Chung-hong Chan

我已經不是第一次在這裡叫大家珍惜生命。

得一次,好寶貴。無錯,十八年後又一條好漢,但那條十八年後再造的好漢是好漢,放棄生命的那個「好漢」,在歷史中,仍是一個弱者。

醫院永遠係見證生命的地方,在醫院,我們可以見到生老病死。

當然,以「老」和「病」居多,同時也容納了「生」和「死」這兩個相對的事情。醫院,就是這樣奇怪。

老實說,我是某一間醫院的常客,就像每年都去一次那樣,那裡工作的嬸嬸,有時都會認得出我家的人。慶幸的是,我進出這間醫院,不是因為我的身體有事。

多數因為家人有病入院,又或者生育,甚至在那裡過身。老成的我,可能因為我由小至大都進出醫院所造成。

對生命的硬朗,對生命的弱少都有所理解,最重要的,對生命的寶貴有所理解。

今天我又留在醫院。老實說很不是味兒。因為現正是準備考試的所謂「最後衝刺」期。大學的那種靠short term memory的考試形式,這段最後衝刺期才是最重要的。

偏偏卻要在今天事情才發生,可能這是老天給我的試煉吧。

在病房外溫書,令我聯想起應負高考時的情況。病房外那條走廊,是屬於病人家屬的。有人會像我般溫書,有人會和病人談笑風生,有時會見到因為親人過身而相擁而泣的病人家屬。

數年前的走廊和現在的分別,可真大呢。我見到有一些人在吸煙。有人不理那裡是醫院,和電話對方的親朋好友鬧交(大聲到在病房中的病人都吵醒那一種)。在醫院的廁所,現在竟要貼上叫人「不要在此吸毒及濫用藥物」的警告字眼。病房內用手機高談闊論,就像家常便飯一樣。

香港人還有沒有得救﹖我想連救人的醫院都變成這樣,還有醫得活的道理嗎﹖

在新聞組發生了一件事,就是有人在那裡做一些不被版規所容釭漕⑺﹛A被別人警告,那人就像被屈那樣子,也以為別人是針對他,甚至搬出言論自由這張牌。

首先,請收回言論自由那張牌。言論自由的意思是每人有發表意見的自由,當中包括反駁閣下意見的自由。

假如每個人犯規都是針對,我們的法治到那裡去了﹖法律還有何作用﹖政府開了一個不當的先例,就是局部地執行法律。令人覺得,遵守法律是一種罰則,因為犯法而被罰就是針對。

我想,長埋黃土近三千年,法家思想的先哲韓非子和商鞅,見到現在的中國人變成這樣,不禁都會激到翻生。

法以嚴治,刑以去刑,恩不足道,義無可用。
慘戮寡仁,怨憤積天,雖曰變古,惟利私家。

商鞅

醫院,比起大學,更是一個適合年青人入去思考一下的地方。反正,年青人入到大學都只會吃喝玩樂罷了。


Some Words to you:

我已經歸家。晚一點才會再到醫院。今晚找妳吧。

我不能去98那裡。

15:22 - Monday, May. 06, 200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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