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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光思想

Posted on May 26, 2007 by Chung-hong Chan

由於本文問到亂倫,極有可能被評為二級不雅。未滿十八歲請立即停止閱讀,返去睇溏心風暴/胸部。

小明十分之信神。
有一天,神叫小明強姦自己的女兒。
小明和神說,衪不是規定不可姦淫麼?
神說,這些規定可隨衪的意指隨時更改。
小明質疑和他說話的是否他所相信的神,還是假扮的神的魔鬼。
神說,衪是全能者,小明不能質疑其的身份。
小明於是質疑,神故意叫他強姦,去測試他是不是一個信守規定的信徒,試探他會否受到魔鬼的引誘。但如果他這樣想,他信守的根本不是神,而是他用自己的道德標準,以此衡量甚麼是神意指,甚麼是魔鬼引誘。他質疑的話,他在信自己,不是信神。
似乎他必需要強姦女兒,才能證明他侍奉神。要是叫他這樣做的真是神,他成全了自己「侍奉神」的意願。就算那個真是魔鬼,只能夠怪神太易冒認了。

小明又是否有足夠的理據去強姦女兒?

Credit: 齊克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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