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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明之皇 II

Posted on Nov 5, 2006 by Chung-hong Chan

每次不開心,我就想寫作。寫的,都是這些科學家的傳記。科學家不如周慕雲,也不如范冰和肥田,他們的故事簡單直接。
今天終於走看了The Presitge,比我想像中好睇。David Bowie做Nikola Tesla好型。之前講過,Tesla比Edison更應稱為發明大皇。他們爭的,除了發明大皇的美名之外,還有全美國的供電網。
上回講過,Tesla發明了交流電系統(AC),而Edison發明了直流電系統(DC)。時值十九世紀八十年代,美國人知道電力的重要性,市民都希望自己的家居有電。Tesla和Edison都想獨佔這一個重大的供電網市場。現代人引用Format War的例子,都愛用VHS vs Beta,聰明的人會選用Windows vs Macintosh,但其實Tesla和Edison的AC vs DC更為吸引。
世上首個的供電網,是採用Edison的DC系統的。當時的電器只有街燈。但後來Tesla的AC發明,引來威斯汀(Westinghouse, 就是現在出電冰箱的那一家,另一分支是現在的CBS)買下其專利權,於是一場AC vs DC的市場爭奪戰就開始了。
Edison明知道DC不及AC,因為DC是不適合作高電壓傳送的,因為DC以高電壓傳送的話,會出現電力消耗。於是,Edison就以DC比AC更安全作為賣點,宣傳DC的好處。當時Edison時常在公眾面前用AC電死不少貓狗。最經典的一個例子,是Edison曾經在一個動物園,電死一隻大象。他更用他發明的攝錄機拍下片段,向全國公開播放。
後來發現,原來這隻象被電死之前,曾經吃了沾了毒的蘿蔔。
Edison更收買了一名叫做Harold Brown的發明家(這位仁兄後來成為了卡達總統時代的國防部長)(鳴謝:Alex兄指正),要求他用AC來設計一種行刑工具。這個行刑工具,就是現在的電椅。
就算Edison如此的宣傳AC的危險性,他的DC系統都沒有成功。轉捩點是,當時尼亞加拉大瀑布想興建大型水力發電機。Tesla聯同威斯汀的AC系統以及Edison聯同通用電器(General Electric, GE, 不用介紹了吧。唯一要講的是,這家公司原名是Edison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,第一件產品,是Edison的發明:電燈泡。)的DC系統都有參加競投合約。最後,是由威斯汀勝出。威斯汀和Tesla設計的AC系統,能以尼亞加拉大瀑布的水力,生產出足夠美國東部使用的電力。威斯汀和Tesla的系統十分成功,也令威斯汀及投資者盆滿缽滿,當中包括一位叫做J.P. Morgan的投資者。
也因為這次AC系統的成功,也沒有如Edison所說的危險性,全國開始一面倒傾向AC系統。最後,連通用電器這個DC支持者都改用AC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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